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欢迎您:[游客] 请先 登录注册    咨询热线:0755-25887166 传真号码:0755-25887232 English
 
搜索关键字: 燃气设备 气化器 报警器 计量检测 测试仪表 管道阀门 加气动力 低温设备 燃烧器 防爆消防
燃气设备         业界资讯】     【专业论文】     【展会信息】     【燃气安全】     【商家黄页】     【招聘求职】     【最新消息 ·最新回复 ·3日浏览排行
  位置导航: 首页新疆燃气资讯→浙江省将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浙江省将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更新时间:2014-11-19 来源:新疆燃气设备网  [收藏此信息]

  11月17日,浙江省物价局网站发布《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5日起,浙江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将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结合浙江省气源结构及价格情况,自12月15日起,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高压管输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除居民用气外调整为每立方米3.37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仍按每立方米2.42元执行;向华电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27元,向其他天然气发电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36元。
  通知指出,各地在安排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时,要加强成本监审,从紧核定城市燃气企业的配气价格,除经营确实困难的企业外,各地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尽可能少提或不提。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出租车的运输价格。
  据悉,杭州市物价局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出台具体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上一篇:山东口岸首船LNG顺利靠泊董家口港 下一篇:北海LNG两座20万方储罐实现全国首次智能化双升
最新资讯
◆  中国空分承接的连云港荣泰五
◆  杭氧落地玉溪:拉开玉溪工业
◆  北海LNG两座20万方储罐
◆  氢能源的发展前景
◆  到2060年绿氢能源占比达
◆  国家管网西气东输中原天然气
◆  投资15亿元 3个项目集体
◆  项目名称:安徽省阜阳市LN
◆  项目名称:湖北省宜都市川气
◆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
   

燃气设备供求热线电话:400-089-7166(免长途费)Copyright 1998-2009 ©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告部电话:0755-25887548
客服电话:0755-25887166 25887137 传真:0755-25887232 销售QQ:673400562 1445298778
新疆燃气设备网-亚威燃气调压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9517号-1 DMOZ中文网站分类目录-免费收录各类优秀网站的中文网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