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欢迎您:[游客] 请先 登录注册    咨询热线:0755-25887166 传真号码:0755-25887232 English
 
搜索关键字: 燃气设备 气化器 报警器 计量检测 测试仪表 管道阀门 加气动力 低温设备 燃烧器 防爆消防
燃气设备         业界资讯】     【专业论文】     【展会信息】     【燃气安全】     【商家黄页】     【招聘求职】     【最新消息 ·最新回复 ·3日浏览排行
  位置导航: 首页新疆燃气资讯→厦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正式迈入“3元时代”

厦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正式迈入“3元时代”

更新时间:2012-03-30 来源:新疆燃气设备网  [收藏此信息]

从3月30日零时起,厦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正式迈入“3元时代”,市民乘坐出租车时,每趟要加收3元燃油附加费。也就是说,打一趟车,市民至少要花11元。
  29日上午,记者从各出租车公司了解到,原先贴在车门内侧的收费标识已经陆续进行了更换,确保在30日凌晨之前全部更换完毕。新标识上写着“2012年3月30日零时起,厦门市出租汽车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加收3元”。
  29日下午,市运管处出租车科科长刘金保表示,将会监督全市出租车是否严格按照物价局下发的通知收取燃油附加费,杜绝提早收费的现象,并将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出租车的服务质量。
  据介绍,成品油价格的上涨,是此次燃油附加费上调的主要原因。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厦门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37元/升上调至7.84元/升。按照相关规定,市物价局决定调整厦门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自今日零时起,每趟营运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再加收3元的燃油附加费。
  燃气出租车同样适用新规
  市民表示质疑,相关部门回应称“统一收取”
  近日,不少市民在新浪微博和小鱼网上发帖质疑:目前,厦门市有1000多辆双燃料车,既能加天然气,也能加油。那么,使用天然气的车辆,是否也适用新的燃油附加费规定呢?
  对此,市运管处出租车科29日回应称,目前全市无论是加油还是加天然气的出租车,均按照统一的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并没有进行区分。
  市物价局方面也表示,由于目前厦门还无法区别燃油和燃气出租车,所以都使用统一标准。如果有消费者提出质疑,还需要多个有关部门一起协商讨论。
上一篇:2011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约6.9% 下一篇:北海LNG两座20万方储罐实现全国首次智能化双升
最新资讯
◆  中国空分承接的连云港荣泰五
◆  杭氧落地玉溪:拉开玉溪工业
◆  北海LNG两座20万方储罐
◆  氢能源的发展前景
◆  到2060年绿氢能源占比达
◆  国家管网西气东输中原天然气
◆  投资15亿元 3个项目集体
◆  项目名称:安徽省阜阳市LN
◆  项目名称:湖北省宜都市川气
◆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
   

燃气设备供求热线电话:400-089-7166(免长途费)Copyright 1998-2009 ©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告部电话:0755-25887548
客服电话:0755-25887166 25887137 传真:0755-25887232 销售QQ:673400562 1445298778
新疆燃气设备网-亚威燃气调压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9517号-1 DMOZ中文网站分类目录-免费收录各类优秀网站的中文网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