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会前网上公示代表21名,共有20名代表参加了当天的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辽宁省葫芦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提出了《关于城市天然气价格顺价调整的申请》。申请说,自2007年5月1日以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供给葫芦岛市天然气价格进行了三次调整,经综合测算,每立方米上调0.57元。经物价部门开展工作,葫芦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提出,居民用户每立方米上调0.4元,即由2.25元调整到2.65元,调价幅度为18%;非居民用户每立方米上调0.55元,即由3元调整到3.55元,调价幅度为18%,其余部分由企业通过强化管理等措施自行消化。
辽宁省葫芦岛市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葫芦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申请顺价调整城市天然气价格的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审核结论。
听证会上,代表们对葫芦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提出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多数代表同意这一调价方案,也有一些代表提出了不同意见。辽宁省葫芦岛市物价局表示,要实事求是地整理代表意见,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辽宁省葫芦岛市目前使用天然气的用户分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其中居民用户82700户,非居民用户231户,年用气量1800万立方米至2000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