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欢迎您:[游客] 请先 登录注册    咨询热线:0755-25887166 传真号码:0755-25887232 English

新疆燃气设备网

燃气设备订购热线(免长途费)
 
搜索关键字: 燃气设备 气化器 报警器 计量检测 测试仪表 管道阀门 加气动力 低温设备 燃烧器 防爆消防
燃气设备     业界资讯】  【专业论文】  【展会信息】  【燃气安全】  【生产基地】  【招聘求职】  【最新消息 ·最新回复 ·3日浏览排行
  位置导航:首页→燃气安全
新居通燃气注意“典型”问题

更新时间:2009-08-19  [收藏此信息]

   一些新建居民小区通气点火,常常咨询注意事项。有关专家就新建居民区用户遇到的不同情况给予提示。
  提示1
    如果您暂时不住,通气时为了安全,专业人员将采取摘表加堵的临时措施,待您正式进住时,请您与居住所属营业厅联系,办理点火手续。您所居住的楼门栋首层至顶层称为串,如果此串有未进住户拒绝加堵,此串会无法通气。
  提示2
    如果您是将住宅作为办公室,或作为经营场所,则属于福利用户,请与居住地所属营业厅办理有关手续后再予通气。
  提示3
    对新房进行装修时,严禁将有燃气设施的房间改装作为卧室、浴室使用,严禁私自拆改燃气表或管道位置,若违反则整串不予通气。
  提示4
    燃气管道禁作支架。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业主为了方便,便将一些杂物挂在燃气管道上,如果燃气管道负重过大就可能会受到损伤,易发生破损、断裂、连接处变形,使燃气泄漏,造成安全隐患。
  另外,为了方便日后维修和保养,至少应将燃气管道的接口显露出来,同时,应该经常检查连接管道燃气的皮管是否有老化迹象,老化的皮管要及时更换。
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友情链接帮助中心联系我们广告服务免责说明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燃气设备供求热线电话:400-089-7166(免长途费)Copyright 1998-2009 ©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告部电话:0755-25887548
客服电话:0755-25887166 25887137 传真:0755-25887232 销售QQ:673400562 1445298778
新疆燃气设备网-亚威燃气调压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9517号-1 DMOZ中文网站分类目录-免费收录各类优秀网站的中文网站目录.